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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回列表>>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授予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

2015228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,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(2012-2014年度)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
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授予创建单位在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,代表获奖单位在所属地区和行业领域的领先地位和优秀水准。

近年来,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紧紧围绕“迈上新台阶、建设新江苏”奋斗目标,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,将创建文明单位、促进持续发展作为打造核心竞争力、提升民族品牌的重要战略,将诚信、质量、责任与创新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导向,着力完善党、政、工、团联创共建机制,加强系统性、制度化、长效化建设,通过推进党组织创先争优、加快经营方式转型、创新品牌营运管理、强化思想道德建设、健全社会责任体系、扶贫济困结对共建、锻造人才发展平台、营造和谐进取文化等途径,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,着力提升企业文明度和员工文明素质,推动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

公司在全国服务业率先创立了“细意浓情4-8-32”质量经营模式,“细在精准、意在卓越、浓在超值、情在人文”的品质内涵升华到魅力质量的全新境界。在业内率先打造国际化生态酒店,将生态文明融入“绿色管理”,健全HACCP食品安全保障体系,打造了从餐桌到田间可溯源的食品安全供应链。深化“工人先锋号”、“巾帼标兵岗”、“青年文明号”、“学习型组织”等创建活动,扎实开展“诚信服务、遵德守礼”主题活动,开设员工道德讲堂,组织道德经典诵读交流、岗位练兵、技能比武、“金陵讲坛”、“金陵悦读坊”等活动,每年开设培训课程1200门、受训2万人次,形成岗位建功、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。公司深化城乡结对、文明共建,积极帮扶连云港东海县尚庄村援建村广播设备、图书阅览室、村民健身场所,创设“乡村美德文化墙”;组织员工捐献寒衣、生活用品6000多件,资助东海县李埝乡学生观光游学、赠书励志等;组织义务献血、慰问孤残、便民服务、环保宣传、学雷锋活动月、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活动。

公司经营业绩在江苏酒店业32年保持第一,在全国名列前茅。金陵连锁酒店突破128家,在管五星级酒店总数保持全国第一;57层的“亚太商务楼”投入运营后,金陵饭店成为江苏省最大规模的五星级酒店综合体;盱眙“金陵天泉湖旅游生态园”将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养生养老示范区。公司作为全国服务业的唯一代表,摘取中国质量最高奖---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“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标兵”,成为全国五大标兵之一;荣膺中国质量领域最高政府性荣誉——首届“中国质量奖提名奖”;荣获国家旅游局授予的“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”、“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”;五度摘桂世界HR实验室评定的“中国TOP100最佳雇主”,六度蝉联“中国最受欢迎本土酒店品牌”,七度蝉联全球服务业最高奖项“五星钻石奖”,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。(金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