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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喜获“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”
(2011年1月28日 南京)在江苏省委召开的“全省宣传部长工作会议”上,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荣膺“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,成为江苏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酒店企业。
“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”是省委、省政府授予基层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最高荣誉。股份公司此次受到省委、省政府的隆重表彰,标志着金陵的两个文明建设跃入了更高层次。
省委书记罗志军、代省长李学勇等省领导出席会议并向获奖单位颁发了牌匾。省委、省政府在表彰决定中,希望全省各地、各单位向“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”、“江苏省文明村标兵”、“江苏省文明乡镇标兵”等文明建设成绩优异的先进典型学习,深入开展两个文明创建活动,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、把江苏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贡献。(陵新)